舜鑫投资揭秘如何发短信诈骗?一直以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影响恶劣,备受市民关注,该案也受到了公检法三家的高度重视。顺德区公安局接到举报后立即派员出警,经过现场跟踪、搜索信号,一举抓获被告人扶某某。
顺德区检察院自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以来,徐彪检察长亲自参与了该案的办理,带领检察官详细审查了本案的基本情况,经过提审、退回补充侦查等程序,进一步查清了案件事实及相关细节,为庭审准备了详实的证据材料。顺德区法院院长万选才、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冰及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此案,顺德区检察院检察长徐彪、检察员殷黄娟依法出庭支持公诉。该案当庭宣判后,被告人扶某某表示认罪服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法律效果。
舜鑫投资介绍,诈骗罪是典型的数额犯,目前,扶某某的同伙尚未归案,被害人以及直接的经济损失尚不明确,根据原有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扶某某的行为很难进行有效规制。近年来,我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形势严峻,2016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于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
根据该《意见》第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骗得财物的,以诈骗罪(既遂)定罪处罚。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扶某某共计发送诈骗短信15531条,其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见,对于此类利用“伪基站”发送诈骗信息的,一旦构罪就直接量刑升档,打击可谓非常严厉。
舜鑫投资提醒此案中,被告人扶某某通过网上找工作,结识了不法分子,虽然明知同伙实施诈骗犯罪,仍然被“每日300至400元的高薪工作”所吸引,协助同伙利用伪基站发送诈骗短信,结果触犯了刑法,最终锒铛入狱。
舜鑫投资提醒市民,找工作时要到劳动资源人力中心或者正规网站,对那些所谓工作简单又轻松但薪酬很高的招聘内容要特别小心,不能相信一些不明来路的招聘信息。求职者如果发现上当受骗,应当立即报警处理,千万不能因为贪图不正当的收入,而深陷其中,否则将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此外,舜鑫投资还提醒市民,由于“伪基站”的设备可更改发送短信号码,所以它的迷惑性特别强。如果市民收到含有“积分兑换”、“中奖”、“要求转账”等短信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点击短信中的网络链接,更不要轻信对方进行转账汇款。并请在保护自己的同时,积极举报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