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挂靠部管理的社会团体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不准以公款互相宴请,购买赠送烟酒、食品、工艺品等各种节礼,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不准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或以参观考察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不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福利,以购物卡、礼品卡、会员卡等形式变相发放福利;不准突破预算、超标准列支或摊派、转嫁“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不准违规收费,隐瞒、坐支、截留、挪用收入,虚列支出,以假发票、白条入账等形式设置“小金库”;不准无预算、无合同拨付委托业务费,借举办会议、培训名义向上级单位及本单位人员发放咨询费、评审费和劳务费;不准超标准、超预算配置公务用车、办公设备,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违规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
《通知》强调,对违反规定的单位,部将进行通报,并追究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