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三旺通信通过2013工信部双软企业认定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的规定,从2013年4月份至今,工业和信息化部陆续公布了九期2013年软件企业认定名单,我司于第八期公示榜上有名(http://www.3onedata.com.cn)。
根据2011年国务院发布《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认定为软件企业的相关单位,将享受一系列投融资、财税、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例如在投融资政策上,国家大力支持重要的软件和集成电路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适当支持。鼓励软件企业加强技术开发综合能力建设。
在税收政策上,对我国境内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经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进口料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享受保税政策。
在进出口政策上,对软件企业与国外资信等级较高的企业签订的软件出口合同,政策性金融机构可按照独立审贷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提供融资和保险支持。
在人才政策上,加快完善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研发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人民政府可对有突出贡献的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级人才给予重奖。对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立的产业基地(园区)、高校软件学院和微电子学院引进的软件、集成电路人才,优先安排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所在地落户。加强人才市场管理,积极为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招聘人才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