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下半年商务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要求,发布《商务部关于流通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大商场、超市进行节能改造。武汉红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做为一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公司,致力于为各大型商场、超市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照明节能改造。
注:改造前T8灯的实际功率肯定大于额定功率(大多数达48W以上),以实测为准。
商业用电1元/度。
改造所用产品均为红鹰自产“红鹰能源”牌EMC直管节能灯(T5)系列。
每年共节约用电2,759,400度,每年共节约电费2,759,400元
改造后三年共节约用电8278200度,三年节约电费8278200元
社会效益:三年共减排二氧化碳8278200X0.977KG=8087801KG
三年共减排二氧化硫8278200X0.03KG=248346KG
三年共减少煤耗8278200X0.404KG=3344393KG
超市效益:不投入一分钱及人力进行节能改造
3年共节约用电8278200度
3年收益8278200X(1-80%)=1655640元
3年免维护费
3年后免费获得节能改造所有灯具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