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是中华传统美德,赡养老人在法律意义上也是有着相关规定的。那么如果子女弃养老人是否能够提起诉讼那?鼎律网小编可以肯定的回答您: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同时弃养老人的子女也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既然已经提到了赡养诉讼,赡养诉讼的基本材料是什么?鼎律网小编在这里为您整理以下内容就这问题进行讲解。
赡养纠纷诉讼需要的基本材料如下:
(1)提起赡养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原告的*明。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明(如委托近亲属以外的人为代理人的,应提供诉讼代理人推荐函、*复印件;委托近亲属的,提供被委托人*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
(4)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户口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5)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6)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7)被赡养人的收入、身体、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8)赡养者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
(9)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或者虽经委托代理律师亦无法收集的,应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法院进行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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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兵 律师
擅长领域涵盖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公司合规与治理、财富规划与传承,知名法律顾问、沈阳市沈河区政协委员、辽宁大学客座教授、沈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委员会副主任、辽宁电视台新闻正前方特邀评论员。先后获得辽宁省优秀公益律师、沈阳市优秀民革党员、辽宁大学优秀法律硕士毕业生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