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底柱分段崩落采矿对通风的要求
对通风的一般要求如下:
(1)原则上宜采用压入式通风,以减少漏风。当井下负压不大时,采用单一压入式通风即可;负压很大时,则应采用以压入式为主的抽压混合式通风。
(2)电耙水平层应作为通风的重点,将电耙水平层的通风系统和全矿的总通风系统直接联系起来,使新鲜风流直接进入电耙水平层。
(3)通过电耙巷道的新鲜风流的方向,必须与耙矿方向相反。破碎机价格风速应达到0.5m/s以上,以迅速排出炮烟、粉尘和其他有害气体,并达到降温的目的。凿岩井巷和硐室也应尽量有新鲜风流贯穿,使凿岩和装药的作业条件得到改善。
(4)应当避免采用全部脉内采准系统。因为这很难构成正规的通风系统。
(5)井田范围较大,且通风较为复杂,则应设专用通风井巷工程。
(1)主扇压入的新风,不是首先进入阶段运输水平,而是送至阶段运输水平和电耙水平层之间的进风巷道,经分风井进到电耙水平层的上盘联络巷道,再分入各电耙巷道。这样,不但增加了各电耙巷道的有效风量,也避免了沿走向的串联。
(2)电耙水平层的下盘联络巷道各采区之间密闭隔离或巷道不贯通,石油焦烘干机这就形成了中央进风分区回风的并联通风系统,且其两翼还装有辅扇,以便调节风量。
(3)阶段运输水平的通风,是靠局扇或用风门从主风流分风,而污风是经下盘脉外天井到上部的回风平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