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自然崩落法的研究实践探讨
国外应用阶段自然崩落法矿山的阶段高度一般为100~200m。目前有逐渐增高的趋势,菲律宾的菲勒克斯矿的试验矿块的阶段高度为400m。阶段高度大,可以降低每吨矿石摊销的掘进成本;增加矿石在放矿过程中再次发生冲击挤压破碎的机会,使放出矿石块度变小;由于崩落矿岩接触面减少,如果放矿控制得当,还可以降低矿石损失贫化;但是,出矿巷道的维护费用增加了。
阶段高度要根据矿体的倾角和厚度、矿体的产状、石油焦烘干机矿岩的物理力学性质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全面连续崩落方案没有划分为矿块或盘区的开采单元,其生产的水平面积是根据要求的矿山生产能力确定的。矿块或盘区方案水平面积(尺寸)的确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选定的水平面积足以使矿石比较容易崩落,但又必须保证开采区内的巷道不致承受过大的地压,巷道的维护工作量小。
(2)所选用的出矿系统以及选定的放矿漏斗间距。
(3)盘区崩落方案的水平尺寸与矿体厚度有关。
底柱高度主要取决于矿石的稳固性,陶粒机械生产厂以及选定的出矿系统、出矿巷道的布置形式、每个漏斗担负的放矿量和拉底方式等。
影响漏斗间距的因素有:阶段高度、矿岩的稳固程度;崩落矿石块度的大小;采用的出矿方案和出矿设备等。由于阶段自然崩落法的阶段高度较大,漏斗间距的变化对放矿过程中的矿石损失率、贫化率影响不象分段崩落法那么明显,但如果漏斗间距大,为使拉底空间有效地连成一片,要求的拉底高度也高,这将增加拉底的凿岩、爆破费用。漏斗间距一般为5~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