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9号文件明确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电力体制改革思路,落实的关键在于机制建设,重点是市场交易机制、电价形成机制、规划协调机制和电力发 展机制。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输配电价又是理顺电价形成机制的重点内容,也是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前提,将为电力市场建设奠 定基础。
一、输配电价改革的重要意义
输配电价是电网经营企业提供接入系统、联网、电能输送服务价格的总称。输配电是电力产业价值链的中间环节,不仅具有通常理解的电能输送和分配作 用,还通过坚强智能的网架结构将“点状”分散的用户、电源等连接为统一的电力系统,保证用户获得安全、经济、优质的电能。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将输配电价从 形成机制上与发、售电分开,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建立电网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既满足电网正常合理的投资需要,保证电网企业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收益水平,又能够加强成本约束,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率。
二是形成规则清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输配电价体系,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实现消费者公平负担供电成本,促进电力市场交易,让所有市场主体都享有公平参与市场的机会。
三是保障全社会都能以可负担价格得到均等的电力普遍服务。电力已成为现代社会生活必需品,具有准公共服务产品属性。通过输配电价筹集和转移支付,实现用户类别之间、地区之间的电价交叉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