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倍工资的类型
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2、应签而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二、支持二倍工资的期间
1、支持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期间: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但最长不超过11个月。
2、支持应签而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期间:起算时间为应签而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截止时间为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三、二倍工资的基数
1、双倍工资计算基数应当按劳动者标准工时的正常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但对于实行双固定用工模式的,从当事人合理预期和易于操作的角度,按每月固定报酬标准支付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具体计算方式为:
(1)对于双固定用工模式的,满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可按照每月固定薪酬计算;不足一个月的,可按月固定工资数额÷月固定工作天数×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天数中的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2)对于一般用工模式的,满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按劳动者标准工时下的正常工资(即标准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不足一个月的,可按上述月标准工资÷21.75天×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天数中的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3、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当月应得工资,但不包括以下两项:
(1)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
(2)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津贴、补贴等。
四、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
用人单位应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往前倒推一年,按月计算,对超过一年的二倍工资差额不予支持。
举例:员工2015年1月1日入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2月1日起应当支付二倍工资,最长支付至12月31日,共计11个月。如果员工2016年3月之前主张二倍工资,可以拿到11个月的二倍工资;如果4月才主张二倍工资,只能拿到10个月的二倍工资;如果2017年1月或之后才主张二倍工资,法律上就认为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不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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