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焊接裂纹敏感性高强度钢板的牌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厚度5mm~100mm的低焊接裂纹敏感性高强度钢板,主要用于制作对焊接性要求高的水电压力钢管、工程机械、铁路车辆、桥梁、高层及大跨度建筑等。
低焊接裂纹敏感性高强度钢带亦可参照执行本标准。
2、牌号表示方法
钢的牌号由代表屈服强度的汉语拼音字母(Q)、规定屈服强度最小值、国际上代表低焊接裂纹敏感性的英文字母CF(crak free的缩写)及质量等级符号(C、D、E)组成。如Q500CFC。
3、订货内容
订货时需方应提供如下信息:
a) 本标准号;
b) 牌号;
c) 交货状态;
d) 产品规格;
e) 尺寸、外形精度;
f) 重量;
g) 其他特殊要求。
4、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1)钢板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709的规定。
2)经供需双方协议,也可供应其他尺寸及允许偏差的钢板。
5、技术要求
1)牌号及化学成分
2)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3)为改善钢板的性能,供方可添加表1以外的合金元素,具体含量应在质量证明书中注明。
4)成品钢板化学成分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相应规定。
6、冶炼方法
钢由转炉或电炉冶炼,并应进行炉外精炼。
7、交货状态
钢板的交货状态为热机械控制轧制(TMCP)、TMCO+回火或淬火+回火,具体交货状态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8、表面质量
1)钢板表面不得有气泡、结疤、裂纹、折叠、夹杂和压入的氧化铁皮。钢板不得有分层。
2)钢板表面允许有不妨碍检查表面缺陷的薄氧化铁皮、铁锈、由压入氧化铁皮脱落所引起的不显著的表面粗糙、划伤、压痕及其他局部缺陷,但其深度不得大于厚度公差之半,并应保证钢板的最小厚度。
3)钢板表面缺陷允许修磨清理,但应保证钢板的最小厚度,清理处应平滑无棱角。
表1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a,b
牌号 |
质量等级 |
CC |
Si |
Mn |
P |
S |
Cr |
Ni |
Mo |
V |
Nb |
Ti |
B |
不大于 |
|||||||||||||
Q500CF |
C |
0.09 |
0.50 |
1.80 |
0.020 |
0.010 |
0.50 |
1.50 |
0.50 |
0.080 |
0.100 |
0.050 |
0.0030 |
D |
0.018 |
0.010 |
|||||||||||
E |
0.015 |
0.008 |
表2
牌号 |
焊接裂纹敏感性指数(不大于)Pcm/%
|
|||
厚度/mm |
||||
≤50 |
>50-60 |
>60-75 |
>75-100 |
|
Q500CF |
0.20 |
0.20 |
0.22 |
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