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动标准从运行角度可分为两大类,即设备使用者的运行管理标准和制造厂的出厂标准。两者的内容和要求不同,通常后者比前者更严格。两者的目的也不一样,前者用于评定设备的健康状况(即对设备进行分级),对设备的状态进行评价,确定设备的维修计划等;而后者是用来控制设备的质量、性能以及可靠性等,因此,两类振动标准不可混淆,由于本书是面向设备使用者的,因此仅介绍前一类振动标准及其在故障诊断中的应用。
从故障诊断的角度还可以将振动标准划分为绝对标准和相对标准两种。绝对标准是指用以判断设备状态的振动绝对数值;相对标准是指设备自身振值变化率的允许值。绝对标准是在规定了正确的测定方法之后制定的标准,所以在应用时必须注意标准适用的频率范围和测定方法。相对标准则以同类设备的总体情况为依据或者以同一台设备的状态变化趋势为依据,考虑其状态变化因素。在使用振动标准时应注意,虽然标准一般将机器状态分为若干级,但机器状态的变化却是连续的。也就是说,一台振幅稍低于某一分级线的机器,其状态并不一定比振幅稍高于此线的机器好得多。
2.标准制订机构与组织
国际上在振动标准的制定方面有两个公认的权戚机构,一个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另一个是“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在ISO中,振动标准的制定工作由“机械振动和冲击技术委员会TC108”负责。TC108成立于1963年,秘书国为美国。现下设4个分技术委员会(SC1—SJC4),32个工作组(WG)以及若干个直属工作组。
在IEC中,振动标准的制定工作由“技术委员会TC50”负责.
各主要工业国家的国家标准化组织、商业组织、技术学会等也制定了很多专用和通用振动标准,如“美国全国标准化协会( ANSD”、“美国石油学会(API)”、“德国标准委员会(DIN)”、“德国工程师协会”、。英国标准化协会和“苏联标准化委员会”等。
我国于1985年7月成立了“全国机械振动与冲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C53)”对口ISO/TC108的工作,负责我国振动标准的制定工作,秘书处挂靠在机电部郑州机械研究所,下设两个分技术委员会。
3.现行设备状态检测参数
目前,无论是国际上还是各个厂京都还未制定出专门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标准,只是借用现行的振动标准,在此也只是给出有关的振动标准,供从事设备状态检测与故障诊断人员在工作中参考。
ISO有一个直属工作组WG17负责状态监测标准的制定工怍。目前,机器状态监测的范围已从单纯的振动量扩大到温度、流量、扭矩及电参数等全面物理量,该工作组工作项目归
纳为五个方面,即:①名词术语;②测试技术;③振动监测;④数据分析、处理;⑤诊断与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