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12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2-02-18 2700
核心提示: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总站面试工作的有关事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总站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在报考我总站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安排、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1。

  我总站已根据考生报名时的联系电话,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面试相关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仍未接到通知的考生务必于 220请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确认,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由考生本人于2月20日前向我总站传真《放弃面试声明书》(样式见附件2)。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乘车路线

  时间:2012年2月22日至25日,共4天。

  面试每日上午9时、下午13时30分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8时前报到完毕,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上午8时50分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下午12时30分前报到完毕,下午13时20分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以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

  地点:珠海边检总站警官培训中心(珠海市平沙镇平台大道侧大海环居委会附近;联系电话:0756-8166211,8166220,8167691)。

  乘车路线:乘坐珠海市204、502、608路公交车至“台农创业园”下即可。考生也可乘坐我总站面试接生大巴赴面试考场。(乘坐总站接生大巴地址为珠海市拱北南洋海景酒店停车场出口处,仅限参加本批次考试考生本人乘坐,发车时间分别为上午6:50分和中午11:20分)

  三、面试必须携带的材料

  (一)2012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

  (二)2010年、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

  (三)入围0701266011职位的面试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报名登记表》一份;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或《失(待)业证明》(失业、待业人员提供)原件;五年以上基层行政机关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材料需详细注明考生姓名、性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年月日、工作单位全称、工作单位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上述材料中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必须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其中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体检和体能测试安排

  整个考点面试结束后2天左右,通知进入体检、体能测试考生相关事宜。没有接到通知的考生可来电咨询。

  (一)各职位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各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

  (二)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为1.5:1,如体检和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超过计划录用人数,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转化为百分制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前不要进食、饮水,保持空腹,并准备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

  (四)体能测试在珠海进行,考生请自备运动衣、运动鞋。

  (五)考生应合理安排个人行程,面试结束后在珠海等候通知,并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报到地点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试。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对《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未作规定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进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查阅。

  (七)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文件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查阅。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缺少必备材料或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如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违反面试考场规则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对缺乏诚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考生可于面试两天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五)请参加面试考生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联系电话有误或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

  (六)为方便考生应试,请考生留意珠海边检总站网站(http://www.zhbj.gov.cn)公布的其它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756)8166210、8166211、8166219(仅限传真)。

  附件: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

  2. 放弃面试声明书

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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