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在会场说,推进城镇化的关键是土地制度。郑永年说,现在的农村土地制度是集体所有制,在集体土地所有制下,农村集体拥有土地,“土地表面上看是农民的唐僧肉,谁都想吃,地产商、地方政府想吃,上级政府想吃,但是主人——农民吃不到。”郑永年分析,“土地产生的利益一直被分配,重新分配,利益分配会产生很多冲突。”
经济学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同意郑永年的意见,吴敬琏说,“这些年来,大概从这个差价得到的收入有不同的估计,最低的估计30万亿。”
30万亿元巨额土地价差,从何而来?我国城镇化近年来快速推进,2011年的城镇化率已达到51.27%。以农业用地价格征收、以建设用地价格出让,土地价差一进一出差价悬殊,获利丰厚。
根据土地管理法,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即使是按照最高30倍的标准,以一亩农地每年产出2000元计,最高也不过6万元。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膨胀、房价与地价的互推互涨,被征用的农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后,其拍卖价格可达到每亩数十万元乃至数百万元。除去土地补偿、农民安置、土地整理等成本,不少土地出让可谓“一本万利”。
耕地征用之后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中,投资者和当地政府拿大头,村级组织留下两三成,农民拿到的往往不到10%。
上海社科院经济所所长左学金说。“下一步推进城镇化过程中,要让更多的‘土地价差’惠及于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