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纪委对枣庄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鲁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最终,他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以及生活纪律五项纪律遭到“双开”处分。
省纪委的通报中称,经查,张鲁军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谋取人事方面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落马前,张鲁军在枣庄市的8位副市长中排第3位,曾分管法制、民政、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地铁、煤炭、安监、人防、地震、物价、民兵等方面工作,并负责联系鲁南煤监分局。
他是在今年7月底省委第一巡视组进驻枣庄开展“回头看”时被查处的,而在此之前,曾与他共事多年的“老领导”枣庄市委原书记陈伟因严重违纪,已经被降为科级非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