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到银行ATM机上取款,这时取款机出现故障,机器出钱比你要取的数多,你会怎么办?自己拿了自动取款机上多出的钱算不算盗窃呢?
2006年,许霆在广州因ATM机故障获取17.5万元人民币,事件发生后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他觉得自己不是犯罪,但又想不清楚道理。许霆案经媒体大量报道后,许霆上诉后被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
2010年,许霆刑期满出狱后,2013年5月13日下午,许霆正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材料。要求重审。
许霆案发生后,一时成为中国司法界的著名案例。而随之也成为众多公务员考试、大学辩论会、金融案例研讨会等的议题。在互联网上,法律界、金融界、传媒界对这个案件从各种角度都有各自的解读。大多数人是从许霆一方来说,而忽略了银行。
在这位网友看来,许霆案的本质是银行卡和银行审核。许霆所持的银行卡不是储值卡,而是银联卡。银联卡关联的是一个银行账户,没有储值功能,仅作为记录和统计交易的凭证。虽然许霆取款时余额不足,但实际办理的取款确是1000元,账户中就要如实记为“取款1000元”。若因程序故障错记了交易,银行发现错误后应当更正账户记录。银行实际上是自己记错了账,导致给一张余额不足的银联卡多发放了款项,这种关系是银行和储户的债务关系,银行误将一张不能透支的银行卡进行了透支。而银行所谓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仅是一种用户体验,实现方式是银行拒付透支取款的请求;若银行因错未能拒付透支取款,也就无法避免借记卡账户透支。“就好像你拿着一套市值10万元的房产抵押在银行,正常情况最多可以贷出10万元。但如果银行审核的人或设备出了错,给你贷出了100万元,只要你提供的资料没造假,没有主观恶意,这就是银行的失误,不是个人的盗窃。
编外语:银行错误不能把罪过转嫁给消费者,多取了是犯罪,银行少给了是不是犯罪?许霆以自己的一博换取大众的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