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4月公开交易,到近两年在中国投资圈兴起,2013年,中国央行就指明,比特币为“网络虚拟商品”,不是法定货币。
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指出比特币交易平台涉众人数扩大、投机氛围浓厚,是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
中国监管当局要求境内比特币交易所制定无风险清退方案,9月底前关停。目前,国内三大比特币交易平台中,“比特币中国”和“微比特”两家已经正式宣布将关闭交易平台。
比特币最高峰时,其价值相较于7年前,涨了500万倍,参与者从专业小众快速扩散到普通大众,国内甚至出现了“炒股炒房不如炒币”的论调。名字里还带个“币”字都接近疯涨。2017年以来,莱特币价格上涨476%,瑞波币价格上涨54倍,以太币价格上涨13倍。暴涨暴跌的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难以发挥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职能,最终只能沦为投机的工具。
比特币正日益成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潜藏社会风险。2013年,国内比特币交易平台GBL,以遭黑客攻击为由突然跑路,用户损失2000多万元。还有一种情况是网络安全和风险防控不到位。2016年,香港比特币交易平台Bitfinex约7200万美元的比特币遭窃,最终的损失却要由用户平摊。
在中国,98%的比特币交易,是通过比特币交易平台进行的。互联网金融协会就在风险提示中指出,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开发者声称它总量有限(2100万个)、产出趋缓。但比特币的代码是开源的,这也就意味着,技术人士可以修改代码,产生源源不断的虚拟货币,也就突破了比特币“总量有限”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