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司会在市区各电子产品店内派驻业务员。有客户买手机、电脑等产品,店里的销售人员便会询问客户有没有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需求。一旦客户有办理的意愿,销售人员便会叫来驻店业务员,由这些人负责给客户办理分期付款业务,指导客户填写相关资料、信息,并报金融公司审批。审批的时间一般都不长,审批通过后,客户只需交纳首付款就能拿走手机等电子产品,余款将由金融公司向手机店支付,而客户则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分期向金融公司偿还购机款和利息。
民警在调查时发现,嫌疑人之所以能够瞒天过海,主要得益于其业务员的身份。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金融公司一旦对客户资料审核完成,就会将钱直接打到销售商品店铺的账户,再由店铺里的人员将商品直接给付客户。如此一来,业务员就能假借查征信记录或以不用还款还能分钱等言辞哄骗“客户”配合,以分期付款购买手机的名义,在“客户”不知情,且不购买商品的情况下,通过店铺人员直接套取现金。
分期付款是一种正常的消费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一些漏洞。一些“套现者”的存在增加了整个市场的风险和不信任度,提升了消费者和金融公司之间的交易成本,可谓害人害己。
作为金融公司应该进一步完善分期付款资金的给付流程,强化资金的监管,及时消除漏洞。
办案民警提醒市民,不要为了获取现金而轻易尝试所谓的套现。办理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套现,风险全在你身上,没有任何保障可言。不要听信任何套现的忽悠,避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实例如:办贷款被忽悠:稀里糊涂连“买”4部手机。
赵先生因在银行办理个人贷款困难,便跟朋友说想找人帮忙办贷款。他的一个朋友张某很上心,2017年1月16日给他介绍了一名吴姓青年男子,说此人能帮他办贷款。
当天,张某带着赵先生和吴某见了面。吴某先让赵先生去办理了一张银行卡,随后带着他和张某一起来到新华路华北商厦附近的一家手机店,找到店里的一名男子查征信记录。赵先生按男子要求提供了身份证,并拿着身份证让对方拍了照片。紧接着,对方拿出一份合同让赵先生签字,赵先生看都没看就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一天晚上12点左右,赵先生忽然收到朋友张某从微信里转给他的3500元钱,感觉特别奇怪。 面对赵先生的询问,张某这才说了实话。“其实根本办不了贷款,今天一天办的都是手机分期付款业务,买了4部苹果手机。这3500元钱是给你的,贷款也不用你还……”
“我不要钱,也不办这种手机分期付款业务,你马上给我退了……”赵先生一听就火儿了。 次日,吴某电话联系了赵先生。听赵先生闹着要报警,吴某赶紧阻止,并约好与赵先生见面的时间。两人依约见面后,赵先生将3500元钱交给吴某。
“保证赵某某(赵先生)做的手机分期与赵某某无关,我保证三个月后我吴某某全部还清。”吴某给赵先生写了一份声明,并在声明上签字按了手印。
后来,虽然赵先生一再要求张某等人帮他退掉手机分期付款业务,而对方也给他写下了一份“业务”与他无关的声明,但“业务”最终还是没有终止,金融公司的催欠电话一直未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