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实施的是村民自治管理模式,村上的财务、补贴的申领、低保户的确定等,都是由村集体讨论决定。但是在个别地区,村民自治的模式对权力的制约性较差,也就是说村集体的事由村委会说了算,村委会的事由几个人说了算。这就损害了绝大多数农民的利益。对此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2018年更是加大了清查力度、整顿力度。明年开始,这四类人“将在劫难逃”了,农民担心的问题将要解决了。
第一类,村上的重要干部。
村民代表大会只决定重要事项,具体落实还是由村干部来完成的。而村干部中有几个“重要级别”的,这几个人才是农村工作的落实 者。其中如果有心思不正之人,难免会借工作的名义,窃取人民的利益。因此对这些人,是要严格管理、大力整顿的。
第二类,村上的财务人员。
村上财务人员虽说不是官,也没啥实际权力,但是由于财务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但却掌管着一个村的财产,是各类账务的经手者。其中如果有经不住诱惑的人,难免会打着工作的幌子,盗取村集体的财产。因此对这些人,是要严格管理、大力整顿的。
第三类,各项补贴的下发人员。
农村有一类人,负责各项惠农政策补贴、扶贫款项的发放工作,是将惠农补贴、扶贫款项发到农民手里的“最后一公里”的人。其中如果有心生贪念之人,难免会借着职务之便,将补贴款项揣进自己的口袋。因此对这些人,是要大力整顿、一查到底的。
第四类,村民小组的组长。
有些村子因为人口众多,所以要分散管理,分为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都有小组长。小组长主要负责,村上日常事务管理,上报领取补贴的名单,宣传各项政策,反馈各项信息等,是直接和村民接触的人。其中如果有作风不正之人,难免会借工作之名,行弄虚作假之实。因此对这些人,是要大力整顿、一查到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