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导意见》,要求各市在2017-2018学年上学期重点抓好1-2个示范县(市、区)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确保在2017-2018学年下学期全面推开。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行学校主导、县(市、区)统筹、省市抽测的组织形式。音乐、美术学科教师是实施测评工作的主体,在学期末对学生的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表现出来的艺术欣赏和表现能力、艺术特长等进行测评。测评结果记入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作为高中、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适用于山东省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全体学生。
自2017年下半年起,山东省教育厅将委托第三方对各市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或等级形式呈现。总分为110分,其构成权重分别是基础指标40%,学业指标50%,发展指标20%,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基础指标、学习指标和发展指标中的二级、三级指标权重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配。不过,家长们和学生们一定莫慌,艺术素质测评≠艺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