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有网友所说,广州“汽车限购”政策出台,在时间节点的把握上堪称“精准”:7月1日开始施行,发布则是在前一天晚上9时。此前并无吹风、听证之类“减震降温”之举。只是在发布会时,广州市交委官员表示,改善方案将在一年“限购”期间广泛听取民意,充分征求意见再行推出。但如此“先限再听民意”,又如何体现民意?
7月1日零时起,广州市小汽车“限量”政策正式实施,试行一年。6月30日晚上9时,广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广州市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试行一年)的相关内容。试行期间全市中小客车增量配额为12万辆,按照每月1万辆进行配置。为做好衔接,广州7月暂停办理牌照登记。而为了在限购令实施之前买车,许多消费者连夜排队抢购,4S店也实施通宵营业应对。
神速推出的“限购”车辆政策,因为其过于强烈的行政命令色彩,很难真正体现民意。在出台“限购”政策之前,广州市相关部门可能也组织过调研,但并没有广泛征求民众意见,而是以一种保密的、刚性的、匆忙的通告方式,公之于众,当然无法阻止民意的强烈反弹。
现在,“限购”政策已经推出并进入施行阶段,再强调什么试行期间充分征求民意,未免有些程序倒置。如果试行政策失当,则施行一年期间产生的巨大社会成本、行政成本,又由谁来承担?而这样的支出其实是可以节省下来的。
广州并不是第一个实行汽车限购的城市,可为参照的是,在2010年底,北京市购车“限购令”发布之前,在网上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意见征集,各种意见都得到了充分表达,征求意见期间也并未叫停购车,这就给了民众一定的“缓冲期”。现在广州突然限购,但车辆指标如何配置等重要内容却未见公布,“停摆”一个月,不仅给市民带来不便,也会让不少汽车从业人员陷入窘境,对民生影响很大。
当地如此“急刹车”,可能是为了防止出现突击购车的情景,但是在方便管理和尊重民众知情权之间,更应照顾到后者的权益。
一项涉及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出台,理应经过详尽的调研,广泛征集民意,再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慎重推出。这种慎重,既是对正当、合法程序的敬畏,也体现了对公共权力可能干预民众生活的高度警觉。对此,国务院也早有文件,要求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