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22岁女大学生张某,携带一把长约10厘米的水果刀欲乘坐北京地铁八号线,被拒后她跟安检人员和警察发生冲突。且乘民警不注意,张某还用脚踢踹、用手抽打民警,后被民警制服。
在派出所,被问到是否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会面临何种后果时,张某露出微笑:“最多拘留15天,其次罚款,其次警告。”还称“人生总要有第一次的尝试,好的坏的都要尝试,微笑面对生活”。
在被告知将会被刑事拘留后,张某还问警方“能不能去拿化妆品”。
目前,张某涉嫌妨害公务犯罪被刑事拘留。
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