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当局对房屋装修有极其严格的规定。正是规范化的管理,使新加坡的家装市场时时健康有序地发展。
新加坡是一个人口密度大的国家。新加坡人在政府推行居屋计划以来,已有85%的居者有其屋。如果居民计划翻修房屋,必须先取得新加坡房屋发展局的同意,该局是政府拥有单位的业主。住户必须选择在房屋发展局注册的合资格的装修工人,然后透过房屋发展局的网站或其任何分支机构领取家庭装修申请表。此外,一些重点装修工程,如墙体的拆除或加建等,都需要由住建局建筑质量保证处进行评估。因此,居民须连同房屋装修申请表,向房屋发展局提交一份符合要求的楼面图,以供审批。在提交上述申请表及平面图时,住户亦须提交该房屋存在的正式证明。
此外,承租人须按同一单位所在地市政局的要求缴纳一定数额的剩余装修费。假设市议会要求装修商支付定金,而装修商也必须这样做。
取得装修许可证后,家庭装修通知必须粘贴在屋外,不得在部分装修义务结束前取下。装修时间也有严格规定。新房装修期一般为4个月,从取得装修许可证之日起计算;旧房装修期一般为1个月。装修时间严格限制在早上8点到下午6点。高噪音工作,如拆墙、铺地砖、擦地板或使用电钻等,只能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5点进行。在周六、周日等公共洗浴日,装修人员无法处理音乐的装修任务。
房屋发展局表示,如果这些材料的重量过重,极有可能危及建筑物的结构脆弱性和安全性,损坏建筑物的外观或威胁群众的安全,对公共场所造成火灾危险,不得进行违反租赁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装修。房屋发展局在这方面的规定非常详细。例如,承重墙和承重柱不能拆除或损坏。每平方米地板所用木板的重量不得超过150公斤。部分外窗的高度不应超过50毫米。
对于装修工,新加坡也有严格的申诉和规定。注册装修工须向房屋发展局缴付5000新元(1美元,约1.68新元)或1万新元的押金,以便房屋展览局暂停对装修工人在装修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的处罚。装修工程完成后,房屋发展局将剩余资金(不计利息)放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