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胶囊 中药胎盘【药名】紫河车

   2012-05-09 3850
核心提示:【药名】紫河车   【别名】胞衣、人胞、混沌皮、仙人衣、混沌衣、混元丹、佛袈裟、胎衣   【来源】为人科健康产妇的胎盘。   【采收和储藏】收集健康产妇的新鲜胎盘,除去羊膜及脐带,反复冲洗至去净血液,蒸或置沸水中略煮后,干燥。
中药胎盘
【药名】紫河车   【别名】胞衣、人胞、混沌皮、仙人衣、混沌衣、混元丹、佛袈裟、胎衣   【来源】为人科健康产妇的胎盘。   【采收和储藏】收集健康产妇的新鲜胎盘,除去羊膜及脐带,反复冲洗至去净血液,蒸或置沸水中略煮后,干燥。   【性味归经】性温,味甘、咸。归肺、肝、肾经。   【功效主治】《本草拾遗》言其“主气血羸瘦,妇人劳损,面黩皮黑,腹内诸病渐瘦悴者”。 现代医学研究认为:胎盘含蛋白质、糖类、钙(无机盐)、各种维生素、免疫因子、女性激素、助孕酮、类固醇激素、促性腺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等,能促进乳腺、子宫、阴道、睾丸的发育,对甲状腺也有促进作用。   临床用于治疗子宫发育不全、子宫萎缩、子宫肌炎、机能性无月经、子宫出血、乳汁缺乏症等,均有显著疗效,对肺结核、支气管哮喘、贫血等亦有良效,研末口服或灌肠可预防麻疹或减轻症状。对门静脉性肝硬化腹水及血吸虫性晚期肝硬化腹水也有一定的疗效。   用于肾气不足、精血虚亏、阳痿遗精、腰酸耳鸣、或不孕;肺肾两虚、喘息短气;气血不足、消瘦少食、体倦乏力或产后乳少。   【用法用量】内服:研末,每次1.5~3g,重症加倍;或入丸剂;新鲜胎盘,半个或1个,水煎服食,每星期2-3次。   【用药禁忌】凡有表邪及实证者禁服,脾虚湿困纳呆者慎服。    【选方】   (1)支气管哮喘:胎盘一个,焙干研末,每服一钱,每天两次,开水送服,可连服一个月。   (2)肺结核病,咳嗽吐痰或痰中带血,下午低烧:胎盘、百部、贝母各二两。白及八两,海螵蛸五钱,共研细末,每服两钱,开水送下,每天早晚各服一次。
服用方式
  胎盘主要成分是蛋白质、激素和各种酶,具有温肾、益精、补气、养血等功效。但胎盘中含有的多种激素和一些活性物质,只对孕妇本身具有促进乳腺、子宫、卵巢发育,以及增强机体抵抗力及抗过敏作用,"并不是吃了胎盘就可获得同样的功效"。   胎盘有很多种吃法,一般会因人而异提供参考吃法。首先是“炖胎盘”,最普遍的吃法,是将胎盘和猪肉一起绞做成肉圆、做成饺子馅等,还有就是将胎盘烘干磨成粉,做成胶囊(所谓的人肉胶囊)吞下去。
编辑本段相关法规
  对于胎盘我国有严格的规定,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买卖胎盘,对于可能造成传染性疾病的胎盘,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卫生部将坚决打击贩卖人体组织和尸体的行为,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患者的遗体,包括婴儿遗体、胎儿遗体,以及胎盘的管理和处置,要进一步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规则,落实管理措施。同时,广大医务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生命的尊严。
编辑本段相关新闻
曝光
  2011年8月8日《环球时报》报道,韩国一些人对中国食品和药品的担心已经到了很夸张的程度。韩国三大电视台之一的SBS电视台6日深夜播放韩国出现中国“人肉胶囊”的节目,引发民众的恐慌情绪。 人肉胶囊新闻报道
在这个名为“惊人曝光:人肉胶囊的真相”的节目中,SBS电视台自称发现了中国部分医院贩卖死胎并制作“人肉胶囊”的情况。节目警告说,部分“人肉胶囊”已被韩国人服用。该报道组自称亲赴中国,找到贩卖原料的医院,并拍摄了制作“人肉胶囊”的过程。由于过程过于惊悚,很多画面打上了马赛克,但有一幅画面显示,胶囊中出现头发和指甲的碎片。   该报道援引“消息人士”的话称,这种有“滋补”效果的“人肉胶囊”大部分通过中国朝鲜族中介流入韩国,并且在韩售价比中国高数十倍。为显示报道的准确性,节目制作方还委托韩国关税厅和韩国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进行化验,结果显示,胶囊粉末中化验出的DNA和基因有99.7%与人类相同。   《体育首尔》7日称,很多观看该节目的韩国观众陷入“震惊”和“恐惧”。   一些韩媒由此呼吁“补身热潮”该停一停。《韩国经济》评论,科学已经多次证明所谓的“回春剂”并不存在,但有的韩国人就是充耳不闻,韩国的“大补热潮”已经超过最起码的底线。SBS电视台的报道也认为,此类的“补身文化”已经涉嫌犯了“反人类罪”。[1]
调查
  针对有报道称中国使用死婴制成的“人肉胶囊”流入韩国市场这一事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在2011年8月9日表示,卫生部对此事高度重视,已责成吉林省卫生厅立即开展调查。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 邓海华
中国对于婴儿遗体、胎儿遗体以及胎盘的管理和处置都有严格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将婴儿遗体、胎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范畴,依照中国《殡葬管理条例》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婴儿遗体、胎儿遗体按照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理。   根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患者尸体的买卖和各种经营性的活动。我们严格规定,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买卖胎盘,对可能造成传染性疾病的胎盘,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患者的遗体,包括婴儿遗体、胎儿遗体以及胎盘的管理和处置,要进一步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规则,落实管理措施。同时,广大医务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生命的尊严。[2]
回应
  2012年5月8日,卫生部发言人邓海华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有关韩国媒体报道的中国有“人肉胶囊”流向韩国一事,早在2011年8月就有媒体报道过“人肉胶囊”一事,卫生部随后开始着手调查,经过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详细调查,至今未发现国内有“人肉胶囊”。邓海华还表示,卫生部还将根据媒体提供的有关线索,会同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一同针对此事展开调查,有结果会及时向公众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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