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为妇产科常见疾病,如处理不当或处理不及时,可能遗留生殖器官炎症,或因大出血而危害孕妇健康,甚至威胁生命;此外,流产易与妇科某些疾病混淆。妊娠于28周前终止,胎儿体重少于1000克,称为流产。流产发生于孕12周前者,称为早期流产。发生于12周后者,称为晚期流产。
1.先兆流产
应卧床休息,禁忌性生活,阴道检查操作应轻柔,必要时给以对胎儿危害小的镇静剂。黄体酮每日肌注20mg,对黄体功能不足的患者,具有保胎效果。其次,维生素E及小剂量甲状腺粉(适用于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也可应用。此外,对先兆流产患者的心理治疗也很重要,要使其情绪安定,增强信心。经治疗两周,症状不见缓解或反而加重者,提示可能胚胎发育异常,进行B型超声检查及β-HCG测定,决定胚胎状况,给以相应处理,包括终止妊娠。
2.难免流产
一旦确诊,应尽早使胚胎及胎盘组织完全排出。早期流产应及时行负压吸宫术,对妊娠产物进行认真检查,并送病理检查。晚期流产,因子宫较大,吸宫或刮宫有困难者,可用缩宫素10单位加于1%葡萄糖液500ml内静脉滴注,促使子宫收缩。当胎儿及胎盘排出后需检查是否完全,必要时刮宫以清除宫腔内残留的妊娠产。
3.不全流产
一经确诊,应及时行刮宫术或钳刮术,以清除宫腔内残留组织。流血多有休克者应同时输血输液,并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4.完全流产
如无感染征象,一般不需特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