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价旅游又可分为团体包价和散客包价。团体包价通常指的是由10人以上组成的旅游团,旅游款项一次性预付给旅行社,各种相关服务全部委托一家旅行社来办理。散客包价是指10人以下的旅游团体,付款方式及委托服务同上。包价旅游主要包括综合服务费、房费、城市间交通费及专项附加费四个部分。
综合服务费
其构成含餐饮费、基本汽车费、杂费、翻译导游费、领队减免费、全程陪同费、接团手续费和宣传费。其中餐饮费,即提供一日三餐(包括饮料、水果)的收费标准;基本汽车费即市交通费(含行李运输费),每天行车50公里;杂费即游览点门票(2元以下)、文娱票、行李搬提、途中饮料等项费用;地培费即地方翻译导游劳务费;全陪费即全陪公差费和翻译导游劳务费、全陪公差费用于陪同旅游期间城市交通费、房费和共餐费;领队减免费,用于15人以上旅行团(不含经济等),每第16人享受综合服务费、房费、超公里费、游江游湖费全额减免的费用;外联组团费和接团费,即外联旅行社、接团旅行社的手续费;宣传费,由外联旅行社代收的,50%上交国家旅游局,由接团旅行社代收的,50%上交地方旅游局。
从1988年起,房费从综合服务费中单列,改变基本房费加房差的办法。游客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预订高、中、低各档次饭店,旅游社按照与饭店签订的协议价格向游客收费。
城市间交通费
即飞机、火车、轮船、内河及古运河船和汽车客票价格。交通费折扣价格标准,由中国民航局、铁道部、交通部会同国家旅游局规定。
专项附加费
即汽车超公里费、游江游湖费、特殊游览门票费、风味餐费、专业活动费、责任保险费、不可预见费等。
半包价:
即在全包价基础上,扣除午、晚餐费用的包价形式,其目的在于降低产品的直观价格,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同时也可更好地满足游客在用餐方面的要求。
小包价:
又称选择性旅游。游客预付的部分仅包括饭店房费、早餐、接送服务、国内城市间交通费及手续费。其余部分在当地现付。小包价游客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兴趣和经济情况自由选择导游、风味餐,节目欣赏和参观游览等。因其经济实惠,机动灵活受到游客的欢迎。
单项委托:
是旅行社根据游客的具体要求而提供的各种有偿服务。旅行社提供的单项服务主要有:导游服务、接送服务、订房服务、订票服务、订车服务、代订参观游览服务、//签证服务、//旅游全员保险服务、提取及托运行李服务、全程陪同服务、代客回电服务等。
组合旅游:
介于团体旅游和散客旅游之间,旅游者分别从不同的地方来到旅游目的地,然后由当地事先确定的旅行社组织活动。
组合旅游具有以下特点:
组合旅游团内无领队;组团时间短,客人只要办妥手续后,最多一周之内即可成行;易于成行,改变过去不足10人不成团的做法;旅游者选择性强,既可参加团队活动,也有相当多的自由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