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越来越差,怎么才能快速挽救婚姻

   2015-07-31 2660
核心提示:爱情是美好的,但人们往往忽略了它的复杂性,尤其是当两个人从恋爱走入婚姻,忽然发现,婚姻当中不断出现的问题弄的人焦头烂额,不知所措。 挽救你的婚姻关系并不需要配偶双方共同的配合才能进
    爱情是美好的,但人们往往忽略了它的复杂性,尤其是当两个人从恋爱走入婚姻,忽然发现,婚姻当中不断出现的问题弄的人焦头烂额,不知所措。

    挽救你的婚姻关系并不需要配偶双方共同的配合才能进行,甚至你的配偶可能根本就不想挽救你们的婚姻。在多数情况下,夫妻中常有一方对挽救婚姻持消极态度,甚至反对的态度。但这并不妨碍我们通过一方的努力来改变整个婚姻关系。
这就是说,如果你想改变你的婚姻状态,你就可以改变它。如果你决心主动改变你的婚姻状态,你就可以开始这个游戏,开始煽动蝴蝶的翅膀。
为什么要由我来改变
因为你正是两个人中期望改变的那一个人。你想挽救婚姻,而对方不想,表面看起来在你们的关系中,你是处于被动的地位,而他是处于主动的地位,但是当你决定通过改变你自己的某些行为来改变整个婚姻关系时,你就是处于了主动的地位。是你决定了你们的婚姻的前途和出路。

为什么我越努力越糟糕
很多人在抱怨,为什么我努力地向解决问题,可是总是无效,甚至情况越来越糟糕?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是同样有效的。当一个人陷入沼泽地中的泥潭时,如果他越努力地挣扎,他就下陷的越快。显然有一些解决问题的努力的效果会适得其反,越努力,越失败。
同样,在婚姻危机中又是你越努力挽救败局,就遭受越多的挫折,就越快地走向离婚。这是为什么呢?
在挽救婚姻的过程中,你想出各种办法,做出各种的努力。如果你的方法对头,有效,于是矛盾得到解决,皆大欢喜。可是如果当你的办法无效,你会怎么做呢?大多数人会回答:“换一种办法试试。”但是不幸的是,人们更多的是倾向于更加努力地重复前面无效的办法,其结果是加速关系的恶化。这就是说,你的解决问题的努力本身就是个问题。

为什么我们总是重复“老一套”
既然鼓励抑郁的人只能使他更抑郁,要求冷漠的人与你亲近只能使他更加疏远,要求对方的承诺保证只能使对方放弃承诺,为什么我们还总是坚持地重复这些无用的努力?我们为什么不放弃无用的做法,而试试其它方法?我们为什么这么固执地重复无用的做法?
首先,人们总是能意识到对方的行为对自己的影响,(例如她的无理让我生气)但是很少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如何影响对方的感受的。因此我们不能注意到自己在矛盾中的角色。特别是当人们生气的时候更是如此。人们在情绪化时总是不能冷静地观察自己的行为会给对方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我们不能改变别人的行为,但是我们可以改变自己的行为。当我们的做法改变时,旧的模式就不能再延续下去了。
第二个原因:我们固执地重复同样的做法,是因为这样做可以证实我们对问题之症结的判断是正确的。一旦我们对婚姻矛盾的诊断确定后,我们的目光就变得狭窄,不能看到其它的解决途经了。

(例:R的丈夫近来不愿意与她做爱,R的判断是因为两个月前的争吵,他把拒绝做爱作为对自己的惩罚,于是就决定对他报复---离家出走。但是又考虑到可能是因为工作压力,于是决定给他以同情支持。然后又考虑到可能是由于服药的副作用,于是考虑安排看医生。)
可见不同的判断决定了不同的解决方式。人们常常草率地对婚姻关系问题下诊断,不是同时考虑到几种可能性,而是选择其中一个,并确信无疑。而且当解决的办法无效后,不是思考前面的诊断是否正确,而是更加努力地重复前面的做法成为一个逻辑的选择,以证明自己的诊断是正确的。其结果只能使情况更加糟糕。

我是在重复“老一套”吗?
判断自己是否在重复错误的做法并不难,只要静下来想一想,你和你的配偶是不是总是走到死胡同里?例如每当谈到钱、性生活或事业问题,总是争论起来。或者每当亲戚来访后,总是会有不愉快的时间?这些都说明了你们在重复错误,而走到怪圈里了。
在这种情况下,你的配偶表现出难以置信的固执,他拒绝理解你的意思,你可以精确地预料他的反应、态度甚至表情。你可以预料你们的争论的结果,甚至可以预料什么时候会打起来。你发现你真是太了解他了,你会说:“他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有意思的是,你的配偶越是固执,你对他的做法就越执著。如果有人问他,他会说本性难移的是你,而不是他。
我们在婚姻矛盾中的做法一旦成为习惯,我们甚至不能想象是否还有其他办法可做。我们不再注意自己的做法,也不注意对方的反应,甚至不去想一想我们到底想要达到什么目的。
只有当你认识到自己在重复地做着无效的努力,以及你在这个怪圈里的角色,你才可能改变,而你的改变将引导对方的改变,打破旧的关系模式,因为你不再引发对方原来的行为反应了。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生活热点
推荐图文
推荐生活热点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支付方式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法律声明  |  使用协议  |  公司简介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60141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