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国郑州国际施工工程装备展览会

   2013-09-10 201
展会日期 2014-03-19 至 2014-03-21   状态
展出城市
展出地址 管城区郑汴路106号
展馆名称 中国•郑州中原国际博览中心
主办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建设协会 中国城市建设学会
展会说明

“十二五”期间,河南省公路交通、民航、铁路、水利、城市建设、能源等基础建设数万亿元投资,其中水利规划投资将达1497亿元、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将达到2090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13600亿元等,许多重大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在建和新开工项目的延续施工规模,拉动工程机械、建筑机械等行业持续旺销态势,河南已成为中国工程机械行业重要区域市场之一。
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国际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趋势不断加强,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加快实施。随着中原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新一轮开发建设热潮的到来,河南工程机械设备市场将非常火爆。独特的区位、产业优势,以及“十二五”战略规划的催化,河南必然成为众多工程机械企业必争之高地。
★ 日程安排
报到布展:2014年3月17- 18日(8:30—18:00      开幕时间:2014年3月19日(9:30
展出时间:2014年3月19- 21日(9:00—16:30      闭幕时间:2014年3月21日(15:30
★ 观众组织
相关政府部门发函邀请中部六省在建和拟建工程建设单位、经销商、承建商组团参观采购。
邀请各省市交通厅、住建厅、发改委、交通局等部门领导就公路、机场、铁路、城市建设等方面发布相关数据。并对中原发展工程装备业的扶持政策等作专题演讲。
另外,充分发挥中原独特的资源优势、地缘优势及边贸优势的基础上,力邀中部六省等国家和地区的观众,
为国内外商家的贸易洽谈提供快捷便利的通道
★展品范围
1、工程机械:
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筑养路机械、压实机械、路面机械、桩工及地下工程机械、工程起重机械、工业车辆、叉车、物流搬运、桥梁机械、高空作业和港口机械及其它专用工程机械等
2、建筑施工设备:
混凝土机械、塔吊及施工升降机、施工电梯、钢筋和预应力机械、模板及脚手架、安全设施、活动房屋、工地照明设备、工地用水泥和砂浆处理设备、
3、原材料开采和加工:
原材料开采设备、原材料处理设备、选矿设备等
4、专用车辆:
重型卡车、自卸车、混凝土运输车、输送泵车、大型拖车、多功能养护车、道路清障车、除雪车、清扫车、环卫车、非公路用车、加油车、散装水泥运输车、施工现场专用车及其他改装车辆等。
5、配套件及服务提供商:
传动工程及流体技术、传动装置、发动机及发动机零件、结构件、外观件内燃机、变速箱、变矩器、液压及液压元件、气动工具及元件、电子控制元件、密封件、转向机、高压软管、制动系统、润滑设备、驾驶室、轮胎、座椅、弹簧、斗齿服务、检测设备及控制系统、通讯及导航、安全防护、动力设备及发电机组等。
★ 参展细则
1/价格标准
   
标准展台
室内光地
室外光地
国内企业
RMB7800元/9m2
RMB800元/m2
RMB700元/m2
国外企业
RMB12000元/9m2
RMB1200元/m2
RMB1200元/m2
2/ 标准展位(3m×3m)设施配备
报价含三面围板、9㎡使用面积、一张洽谈桌、二把椅子、一块中文楣板、一个220V/5A电源插座、二支射灯;
注:双开口展位加收20%费用;特殊用电请事先说明,另行收费。
3/ 光地设施配备
光地报价则不包含标准摊位设施,由参展商自备或委托组委会指定搭建公司设计、装修。
注:最小租用面积为36㎡;特装施工管理费及展期用电费自理。
4/ 赞助机会
本届展会提供多种赞助方案,给经营者和供应商提供了更多参与的机会,由此可以最大限度的进行有效宣传;如有意企业,请向组委会索取参与细则。
5/新技术产品推介交流与研讨会
每场10000元/45分钟
主办机构负责安排场地、桌椅、灯具及音响、麦克风、投影仪等。企业自行组织听众,组委会提供协助。
6/大会会刊
为了配合展商在展览期间宣传及让客户了解展商并在会后能与之沟通联系,组委会将精心编印大会会刊, 大会会刊及其它广告收费标准如下:      注:因广告位有限,广告费用须全额一次付清,以付款先后顺序进行安排。
封 面
封 底
封 二
封 三
内彩页
跨彩页
黑白内页
18000元
12000元
10000元
8000元
5000元
10000元
2000元
参观卷:8000元/万张
胸卡:10000元/万个
手提袋:30000元/6000个
吊带:10000元/万个
会刊规格:210mmX135mm(其它广告备索)
7/ 参展须知
(1) 请展商填写好《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至组委会;组委会将以收到的《参展申请表》为最终依据(电话、口头和展会现场的临时登记均不记入报名范围)分配展位。
(2) 申请得到组委会确认后,五日内将参展费用全款电汇或交至组委会,款项汇出后请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委会以便查核。
(3 ) 参展商在距开展前55天内,将标准展位转为光地,展位费差额不予退还;参展商取消参展应向展会组委会发出带有其签字盖章的书面通知,所缴纳的费用概不退还,将纳入展会联合宣传支出。
(4) 合展报名时每家参展商都需独立填写《参展申请表》,直接参展商应确保联合参展商履行大会所有规定。未经组委会许可的一切合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展商私自出卖、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展位,组委会都有权拒绝其参加展会,并清理出场。
(5) 组委会在会前30天将《参展商手册》(日程安排、展品运输、酒店接待、展台搭建等事项)电邮至各参展商。
(6) 为保证展会整体形象,组委会保留更改部分参展商展位的权力。
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霞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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