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国际智能家居产业博览会
时间:2019年5月16-18日 地点:北京亦创国际会展中心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办单位: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合作协会
中国电子视像协会
大屏幕投影显示设备分会
北京电子学会
北京电子电器协会
北京嵌入式系统技术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北京千和展览有限公司
宣传推广
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全网深度推广本届展会;
展讯推送:EDM邮件、.、QQ群、群、H5、软文推广等;
新媒体平台推广:公众平台、自媒体、微博、博客、论坛、移动电视、AD7、DSP、SEM、360SEM、搜狗SEM等;
传统媒体:大众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户外广告、门票宣传单、电梯电视/海报等;
行业网络媒体:腾讯家居网、新浪家居网、网易家居网、和讯网、千家网、OFweek智能家居网、数智网、物联网智库、飞象网、中关村在线、太平洋电脑、Techweb、CSDN、天极网、赛迪网、51CTO、21cn科技、物联中国、雷科技、戴客网、速途网、C114、安防知识网、华强安防网、中华门窗网、中国建材网、九正建材网等;
行业专业杂志:《数字社区&智能家居》《快八智能家居》《仲意建材》《智能建筑》《门锁世界》《现代锁业》《建筑电气》《建筑?建材?装饰》《电气&智能建筑》《中国安防》《安全&自动化》《智能建筑与智慧城市》《建筑机电工程》《智能建筑电气》《锁具》等;
展会优势
1.品牌优势——保持一贯的“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特色,以秉承“引领中外强强对话成就您的广告事业”为宗旨,通过12年的品牌发展壮大,成为同行业展览会中的“新航标”。
2.综合优势——得益于各主要经济体采取的大规模刺激政策,世界经济据需保持着复苏态势。金融危机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未来中国的经济增长潜力依然巨大。
3.地理优势——每年4月是各大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展现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开拓新商机的繁荣期。“北京智能家居展“旨在抓住这一黄金采购期为买卖双方搭建专业商贸平台。
4.主展优势——展会主办方资源众多,能够积极推动北京智能家居博览会的良好快速发展。其中,北京千和展览有限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拥有多年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与国外相关协会合作密切,每年都组织邀请众多当地买家组团参加;
参展范围
◆全屋智能家居
控制主机、电器控制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智能遮阳系统、暖通空调系统、智能家居软能硬件产品、APP应用软件、智能面板/插座、智能睡眠与健康监测、件、家庭网络系统、智花草自动浇灌系统、云服务平台等。
◆智能安防
防盗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信息和光纤模块系统、自动抄表、智能猫眼、智能摄像头、智能门锁/门禁系统(指纹密码锁、磁卡智能锁、Tm卡智能锁、射频卡智能锁、全自动智能锁、虹膜识别智能锁、生物识别智能锁、酒店公寓智能锁等、、)
◆智能娱乐
家庭娱乐家庭背景音乐系统、家庭影院与多媒体系统、数字客厅系统、智能路由器、智能盒子、智能音响、智能机器人、影音视讯系统、广播会议系统、影院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智能控制与灯光系统、影音附件、定制安装配件与声学处理材料等
◆智能家电
智能扫地机、智能遥控器、智能电视、家庭净化器、智能按摩产品、智能厨卫、智能灯、智能投影仪、智能坐便器、智能晾衣系统及单品、电动晾衣机、阳台电器及家居产品、家用梯、电机及电动解决方案、遮阳篷、内部遮阳系统、外遮阳卷帘、户外遮阳、相关配件及软件产品
日程安排
布展时间:2019年5月14日-15日(9:00-16:30)
展览时间:2019年5月16日-18日(9:00-16:30)
撤展时间:2019年5月18日 (14:00)
[注意:本届展会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4月30日]
成为赞助单位:
为了提高企业及产品品牌知名度,拓展企业产品销售渠道和宣传效果,大会特设冠名、协办赞助参与本届盛会,将得到众多大项的服务或宣传,详情向组委会索取相关冠名、协办赞助方案和回报条例!
目标观众
1.政府相关部门、通讯、教育、银行、科学、IT计算机、工业、科研院、高校、医院、酒店、公寓别墅、商场、餐厅等相关领导及采购人员;
2.标准编制机构、国内外经销代理商、批发商、进出口贸易商、工程商/OEM/ODM等;
3.设计/规划部门、采购部门、相关协会、商会、学会、等行业组织的专家、学者;
4.智能产品流通渠道及市场、智能产品销售渠道及市场、商场及超市等;
5.房地产开发商、业主/装饰装修公司、高端客户/智能社区、弱电系统集成商、建筑机构/市政管理楼宇/物业管理等;
参展程序
1、参展单位在选定展位后请认真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表》,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大会组委会秘书处,申请表一经签字盖章后同具合同效力,传真或复印件有效。
2、展位分配原则: 先申请、先付款、先确认 ! 为确保会场整体效果,主办方保留最终调整展位的权利。
3、组委会会前30天将《参展手册》(有关日程安排、展品运输、酒店接待、展台搭建等事项)电子版至参展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