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日期 | 2014-09-19 至 2014-09-22 |
展出城市 | 秦皇岛市 |
展出地址 | 秦皇岛奥体中心体育馆(河北大街西段) |
展馆名称 | 秦皇岛奥体中心体育馆 |
主办单位 |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业联合会 |
承办单位 | 天津星际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展会日期 | 2014-09-19 至 2014-09-22 |
展出城市 | 秦皇岛市 |
展出地址 | 秦皇岛奥体中心体育馆(河北大街西段) |
展馆名称 | 秦皇岛奥体中心体育馆 |
主办单位 |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业联合会 |
承办单位 | 天津星际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秦皇岛历史悠久,是中国唯一一个因皇帝名号而得名的城市,中国北方著名港口城市。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协办城市。秦皇岛地处河北省东北部,南临渤海,北依燕山,东接辽宁,西近京津,位于最具发展潜力的环渤海经济圈中心地带,是东北与华北两大经济区的结合部。秦皇岛是中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在中国综合竞争力百强城市中名列第29位。此外,秦皇岛还是一座美丽的海滨旅游城市,是中国首批的旅游城市之一,素有“京津后花园”之美誉,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海关、避暑胜地北戴河、南戴河、黄金海岸等著名旅游度假区。“盛世兴收藏”随着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珠宝首饰、工艺收藏品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2014秦皇岛国际珠宝首饰及工艺收藏品展览会”旨在为珠宝首饰行业有识之士进入和拓展华北市场搭建批售交易大平台。同时,“2014秦皇岛国际珠宝首饰及工艺收藏品展览会”是珠宝品牌的传播大会;是珠宝首饰行业在河北的交流盛会;是培育新的消费群体、挖掘大量潜在零售商、推动河北(秦皇岛)珠宝首饰零售业发展的大会。
展会亮点:
——行业支持,市场关注:秦皇岛珠宝展由中国珠宝玉石首饰业联合会主办,珠宝行业各相关协会、
国内国际大型珠宝公司全力支持,已得到业界的一致肯定。
——政府指导,专业打造:秦皇岛珠宝展由天津星际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承办,作为河北省专业大型的珠宝展会,全面代表了秦皇岛珠宝行业的形象。
——品牌展示,注重销售:秦皇岛珠宝展注重企业的形象宣传以及现场销售、展后订单等,不仅针对长沙市场,更辐射到全国范围,邀请组团参观采购的观众来自:珠宝首饰经销商、代理商、连锁加盟及专卖店,进出口珠宝公司、百货公司、大型商场超市,宝石检验所、宝石专家、宝玉石加工商、首饰设计师,政府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部队、个人投资爱好者和公司,婚庆影楼、礼仪庆典公司等等。
——媒体云集,强势宣传:秦皇岛珠宝展与国内外各大行业网站、报刊等专业媒体鼎力合作,大众媒体、户外广告、车体广告、电子屏幕及展讯等各种方式的立体宣传,提升展会品牌形象和影响力。组委会还进行一对一的电话、传真、短信等邀请,每月30万份的请柬派发到国内各大珠宝商家,邀请参观采购!
买家邀请:
①珠宝首饰经销商、代理商、连锁加盟及专卖店, ②进出口商、百货公司、大型商场超市
④宝石检验所、宝石专家、宝玉石加工商、首饰设计师 ③婚庆影楼、礼仪庆典公司、
⑤政府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部队、个人投资爱好者和公司,
参展范围:
钻石及宝石:钻石、红宝石、蓝宝石、半宝石、祖母绿、人造宝石等;
珠宝首饰:黄金首饰、白银首饰、铂金首饰、钯金首饰、钻石首饰、宝石首饰、镶嵌首饰、仿真首饰、镀金首饰、珍珠首饰、翡翠玉石首饰、水晶等;
玉器玉石展区:翡翠、寿山石、和田玉、黄龙玉、岫岩玉、青田玉、南洋玉、灵壁玉、鸡血石、巴林石、珊瑚、蓝田水晶、玛瑙、翡翠、琥珀等;
黄金制品:金条、金币、金箔、金表及其它黄金制品;
设备仪器:珠宝首饰加工设备、仪器工具、鉴定设备、软件、首饰盒、包装用品等;
招商及形象区:珠宝产业园、珠宝首饰城、珠宝交易中心、特色珠宝商场。
工艺收藏品类:传统工艺品、沉香、沉香工艺品、玉雕、藤铁工艺品、水晶工艺、琉璃工艺、陶瓷、木雕、根雕、铜雕、竹雕、石雕、古董、古钟表、仿古文物、红木家具等;
参展费用:(注:双开口展位加10%费用)
1、标准展位:(9平方米起租)(包括:一张洽谈桌、二把椅子、一个10A/220V电源插座、二支射灯等
A区:RMB 4800元/个 B区: RMB 4000元/个
2、室内光地:(36平方米起租,无设施。包括:展出场地、保安、清洁服务不含特装管理费电源等费
A区:RMB 480元/m2 B区: RMB 400元/m2
Ø 会刊广告:
□封面:20000元RMB |
□封底:18000元RMB |
□封二:15000 RMB |
□封三:12000元RMB |
□彩色整版:6000元RMB |
□黑白整版:3000元RMB |
□手提袋6000元/1000个 |
□吊牌30000元/5000个 |
入场券3万元/10万张 |
空飘气球5000元/展期 |
充气拱门1.2万元/个 |
条幅5000元/展期 |
参展资格:
1.参展公司的经营范围要与大会的展出内容吻合。
2.在国内或国外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参展公司具有合法经营权。
4.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经查证属实的重大质量投诉。
参展程序
1、申请展位3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50%(订金)或全款]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余款于2014年8月27日前付清。
2、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3、组织单位在收到展台费用后,展会开始前一个月寄《参展手册》给参展商.
4、参展公司中途退展,所交参展费用不予退还。本届展览会的组织单位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