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设置州、省二级代理,对各级代理要求如下:
1、州级代理。要求首批订货10万元以上。每州只设一家,全权负责该州辖区内的所有经销活动。合同一年一签,现款现货。
2、省级代理。要求首批订货30万元以上。每省只设一家,全权负责该省辖区内的所有经销活动。合同一年一签,现款现货。
二、代理商权利:全权代理“野森达”系列产品在约定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营销活动,即永仁野森达菌业有限公司不得在约定行政区域内增设代理商、经销点、营销员,及开展其它任何营销“野森达”系列产品的活动。
永仁野森达菌业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日